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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2婚 登记离婚自爆重婚
自由时报 2008/10/20
〔记者李颖/板桥报导〕50岁陈姓男子93年4月与中国罗姓女子结婚,同年11月又与越南籍胡氏女子办理结婚,直到去年9月,陈某以为和罗姓妻子在中国登记离婚成立,拿着文件到板桥户政事务所申请离婚,不打自招,被警方依重婚罪嫌送办。
警方调查,陈姓男子7年内有5次婚姻纪录,且对象多为中国籍女子,前3次婚姻分别在82年、90年及91年办理结婚后不消1年又离婚,一度被质疑是「假丈夫人头」,4年前陈某与中国籍罗姓女子透过公开仪式结婚,同年11月和越南籍胡氏女子登记结婚,由于在中国娶妻没登记,户政人员并未发现。
警方说,家住板桥大观路三段的陈某,自认为与罗姓中国妻子在95年1月15日于中国办妥离婚手续,去年9月拿着相关文件向板桥户政事务所登记与中国罗姓妻子离婚,才让重婚曝光。
重婚属于公诉罪,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;户政人员提醒,今年5月23日以后结婚不再采「公开仪式及2人以上证人」结婚就算成立的「仪式婚」,新人必须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登记,改为「登记婚」制后,也可避免过去婚姻制度的问题。







